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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教师公寓续约

  • 受理机构

    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张岳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访问学者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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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浙大发总务[2018]2号

《浙江大学收费管理小组决定事项通知单》【2018】17号




教师公寓使用协议到期前1个月手机端登录“浙大公寓”(http://www.myhome.zju.edu.cn),或手机端扫一扫“浙大公寓”二维码, 点击递交【入住申请】(之前已经递交过“入住申请”的老师无需再次递交),点击管家服务递交【续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我的合同】签订协议,合同确认后请前往教师公寓服务点办理续约及门卡延期手续。学科博士后(委培)和校聘兼任教师无法通过网络续约,只能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总务处窗口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