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教师公寓续约
-
受理机构
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张岳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访问学者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无
《浙江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浙大发总务[2018]2号
《浙江大学收费管理小组决定事项通知单》【2018】17号
教师公寓使用协议到期前1个月手机端登录“浙大公寓”(http://www.myhome.zju.edu.cn),或手机端扫一扫“浙大公寓”二维码, 点击递交【入住申请】(之前已经递交过“入住申请”的老师无需再次递交),点击管家服务递交【续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我的合同】签订协议,合同确认后请前往教师公寓服务点办理续约及门卡延期手续。学科博士后(委培)和校聘兼任教师无法通过网络续约,只能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总务处窗口现场办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