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文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把握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制订文科发展规划,负责学校文科建设中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浙江大学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职责(试行)》(浙大发〔2006〕23号)、《关于成立浙江大学文科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浙大发人社〔2003〕8号)、《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校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浙大党办〔2011〕5号)
负责文科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