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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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科科研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重点研究基地及其他各类省部级研究基地、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浙江大学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职责(试行)》(浙大发〔2006〕23号)、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浙大发社科〔20183号)、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联合共建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社科〔20193号)、浙江大学校设法人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科〔20202号)

制定学校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宏观政策和规划;对研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受理研究机构的设立、变更等事项;对研究机构进行考核与评估。

负责校外民非研究机构、学会的联系工作。

社科院直属研究机构的行政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