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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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

负责全校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包括科技奖励申报,科研论文、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及其转移转化工作。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11月修订)、《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08〕37号)、《浙江大学科研合同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4〕3号);《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5年2月修订)》(浙大发科〔2015〕2号)、《浙江大学标志性成果培育办法(2015年2月修订)》(浙大发科〔2015〕1号)

负责全校自然科学类的校内科研奖励、科研工作核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