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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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科技项目。

负责国家、省部和地市政府的各类科技计划、各类与企事业单位科技合作、各类国防军工科研、海外科技合作以及科技口有关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浙大发〔2011〕8号);《浙江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科发〔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教技〔2012〕7号)、《浙江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科〔2013〕1号)、《浙江大学关于深化科研工作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大发科〔2013〕6号)

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与全过程管理。

负责校内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评估和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国家、省部、地市政府和学校各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申报与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