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校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负责教育培训项目经费结算。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浙大发继教〔2017〕1号)、《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继续教育收入分配及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浙大发计〔2014〕15号)
负责审核、签发各类教育培训证书及认证校验工作。
负责教育培训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有关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负责教育培训师资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完善和落实教育培训有关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