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制度依据
负责校园的消防安全。
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第28号)、《浙江大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保〔2009〕1号)、《浙江大学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浙大发保〔2010〕9号)、《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大发保〔2012〕1号)
组织实施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及台账建设、消防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等日常工作。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
监督管理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