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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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依据

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开放共享、绩效评估、有偿服务等管理工作

承担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下载链接);《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下载链接);《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09〕2号)(下载链接);《浙江大学教学及一般对外服务收入分配办法(试行)》(浙大发计[2018]3号)(下载链接);《关于申报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平台的通知》(浙大设发〔2009〕3号)(链接);《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浙大设发〔2014〕6号)(链接);《浙江大学自研自制仪器设备成果认定办法(试行)》(浙大发设〔2011〕2号)(下载链接))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估工作

负责自研自制科研仪器设备成果认定工作

负责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有偿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学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大型仪器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自制)的论证、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