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含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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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调整。

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

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对预算执行过程实施监督、控制。

遇到特殊情况,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学校预算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