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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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会议通知、协调联系以及会场安排等工作。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2014〕35号)、《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党委发〔2012〕72号)

负责汇总整理部门、单位和工作组提交的会议议案材料。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相关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