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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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建设与管理基层教学组织。

负责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推进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负责校级教学督导联络与协调工作。

《关于批准厦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等30个“十二五”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1号);《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 浙大发人〔2014﹞33号);《浙江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4〕83号)

负责教学奖评选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