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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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事务管理。

编制本科生招生事业计划和来源计划,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直属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5〕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

组织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宣传、招生信息统计、招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等工作。

负责保送生以及其它特殊类型招收本科生的选拔、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