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制度依据
负责研究生招生事务管理工作。
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17〕8号);《关于开展201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教毕指〔2017〕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程序的通知》(教学司〔2014〕3号);《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教考试〔2004〕2号)、《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教考试〔2014〕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生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23号)《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8〕10号)、《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8〕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7〕14号);《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评卷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8〕1号)
做好复试标准确定工作,并组织各学院(系)做好复试、调档、体检及部分考生加试工作做好考生的录取入学、签订各类协议等工作。
负责做好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
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浙江大学考点的考务工作。
负责组织各学院(系)开展各类研究生入学必需的试卷命题、印制、保密、寄送、回收及阅卷等相关工作。
做好免试推荐生的招生录取等工作。
负责处理各种考生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事务,做好考生咨询、申诉、调查调解工作。
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工作,提高生源质量。
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计划,制订各类招生指标(包括提前攻博)分配方案工作。
做好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
负责组织并实施浙江省全省硕士生统考部分科目试卷的阅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