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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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校重大国际及港澳台接待及出访活动。

组织、落实校领导出访国际及港澳台高校、国际组织等。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海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党委发﹝2009﹞76号)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海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大发外﹝2010﹞122号)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成立浙江大学声誉提升与国际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委发﹝2016﹞84号)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海外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党委发〔2011〕1号)

《浙江大学海外工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党委发〔2012〕24号)

接待国际及港澳台校级来访代表团和重要涉外代表团,以及驻华使领馆的代表团,落实来访安排。

指导、协助院系等接待国际及港澳台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