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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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全球合作交流网络及项目。

统筹策划、协调组织学校重大国际及港澳台项目。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海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党委发﹝2009﹞76号)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海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大发外﹝2010﹞122号)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成立浙江大学声誉提升与国际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委发﹝2016﹞84号)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海外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党委发〔2011〕1号)

《浙江大学海外工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党委发〔2012〕24号)

开拓、推进学校建立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合作关系。

负责校级国际及港澳台交流框架协议以及校级学生交流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指导院系对外交流协议的签订并进行备案。

开拓、推进师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渠道和联合科研、联合培养项目。

国际化工作岗位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负责学校派驻海外工作机构的拓展、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