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首页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制度依据

承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会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做好省部共建事宜。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6号)、《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推进“双一流”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89号)、《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大发规划〔20181号)和《浙江大学“双一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待发文)、《浙江大学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发〔201812 号)

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院(系)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负责编制学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和校、院“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

做好中央和浙江省“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核、拨款计划、计划调整、执行控制及效益分析等工作。

做好资金项目的申请、论证、立项工作。

做好各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验收及评估评价等工作。

做好重点专项建设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