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协调工作。
协调各院系及其他单位发展规划的制定。
《浙江大学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职责(试行)》 (浙大发〔2006〕23号)
协调各类分项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的制定。
做好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分解落实工作。